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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文庙大成殿

平乡文庙大成殿
 文庙大成殿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学前铺。该殿始建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大成殿是文庙的主体建筑。文庙建筑分为东西两路,大成殿位于西路中轴线的中心位置,东路为附属建筑,整个文庙建筑群规模宏大,功大成殿建筑面积315平方米,为元代建筑风格,单檐歇山绿琉璃屋面,面阔五间(25.8米),进深三间(11.27米),殿高12米,四椽伏对乳伏用四柱,重昂五铺做斗拱置于平板枋之上。功能齐全,主次布局分明。
2013年5月3日,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
平乡文庙大成殿
位    置
河北省平乡县平乡镇学前铺
初建时间
宋真宗年间(1008—1016)
文物级别
国家级

文物历史

大成殿自始建以来曾于宋徽宗大观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乐三年、明英宗正统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庆九年、清乾隆十六年先后七次进行过重修改建,为县学所在地,是历代全县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机关。抗日战争时期,日军飞机轰炸平乡城,将大殿顶部西北角炸毁。六十年代初将木质屏风加固为砖式墙体,做粮库沿用30余年,1993年由县政府出面协调将粮库迁出。该殿因年久失修部分木结构已腐朽,殿顶琉璃瓦及四檐斗拱残破严重,但整体保存较完整,仍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199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将该殿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3日,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平乡文庙大成殿始建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平乡县志》所记载的学宫图,准确记载了文庙的建筑布局、规模及功能分区。文庙(学宫)主题建筑位于西路,东路为附属建筑。西路由四套院落和门前广场组成。棂星门位于文庙的最南端,为文庙的第一道门,该门的正前方为“万仞宫墙”,西侧神厨,东为官厅,由东西便门进入门前广场。穿过棂星门进入文庙的第一套院落,东为考室,西为乡贤,正面即为文庙的第二道戟门,戟门两侧开便门。过戟门进入第三套院落,大成殿即位于该套院落的中轴线上,东侧为东庑,西侧为西庑,大成殿的左右开便门通向第三套院落。明伦堂位于该院中轴线上,东为存心斋,西为养心斋,明伦堂的后面即为尊经阁。整个西路均用围墙封闭,南北相通。
东路由六套相对独立的院落组成。忠义祠、文昌三代祠和文昌阁三座院落并排位于东路的南端。崇圣祠位于南端三套院的北侧,再往北为教谕宅和训导宅,占地面积较大。目前文庙大部分建筑已遭破坏,仅存巍峨大成殿。
另外保存下来的还有大观圣作之碑,刻立于大观二年(1108)。碑阳所刻内容为宋徽宗颁发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诏旨,实际上以至高无上的皇权颁布的封建教育方针和校规,由通直朗书学博士李时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体”摹写而成,笔法俊逸。碑刻工艺和刀法娴熟,有银钩铁画之感。共1021字,现残存729字。
北宋大观元年(1107),资正殿学士兼侍读郑居正奏乞以御笔八行诏旨摹刻于石,立于学宫,次及太学,辟雍天下郡邑。二年(1108)八月,奉御笔礼部尚书兼侍讲郑久中“令以所赐石刻”。碑通高5.14米,宽1.38米,厚0.38米,其中额高1.40米,宽1.50米,厚0.47米,浮雕七龙盘顶,碑额正面阴刻行楷书“大观圣作之碑”六个字,由权相蔡京题写,严谨规整,大气磅礴,不失为书法妙品。该碑现存于平乡县丰州镇平安公园内,2008年河北省政府将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价值

大殿自始建以来先后于宋徽宗大观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乐三年、明英宗正统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庆九年、清乾隆十六年七次进行过重修改建。其建筑风格主要保留了元、明特点,有个别梁架构件仍传承了宋代建筑风格,其建筑设计精湛美观,布局严谨,结构宏伟,它承载了宋、元、明、清四朝众多的人文信息、建筑学信息,对研究古代建筑学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大观圣作之碑对补充、校正历史文献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艺术价值

大成殿整体建筑造型及附着于本体之上的艺术构件具有较高的审美欣赏价值。

科学价值

大成殿建筑设计构思及构造工艺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历史上经受了邢台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冲击,积累了重要的震害信息,对研究我国早期建筑震害分析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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